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刊行辦法

 

屏東教大科學教育半年刊

 

「屏師科學教育」創刊於民國八十四年三月,由本校原科學教育中心以半年刊發行。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一日起本校改名為國立屏東教育大學,因此本刊改為「屏東教大科學教育」半年刊,本刊出版所需經費,由數理教育研究所之業務費項下支應。94.8.15經本校第1次(擴大)行政會議修正通過刊行辦法。101.11.22經本校第72次行政會議修正第五條、第六條、第七條條文通過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刊行辦法

 

第一條 本校為了促進科學教育學術研究與提供科學教育資料,特訂定 「 屏東教大科學教育 」 (以下簡稱本刊)刊行辦

           法。

 

第二條 本刊以 校長為發行人,並設編輯委員會,聘請具數理教育專長教授(或副教授)若干人為委員,負責審稿與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輯事宜。由數理教育研究所所長擔任主編,並承辦出版業務。

 

第三條 本刊每年出版兩期,分別於三月、九月底前發行。

 

第四條 本刊內容包括物理、化學、生物、地球科學、資訊科學與數學等領域。題材以充實師資培育及國小自然與數

           學科課程與教材,提供教學資源與介紹國內外科學教育現況為主。         

 

第五條 本刊之稿件,每篇以不超過一萬五仟字為限,來稿經刊載後,不另致稿酬。惟致贈作者本刊物二冊。

 

第六條 本刊每期印六十份,分贈本校研究發展處及有關學術研究單位。本刊出版所需經費,由數理教育研究所之業

           務費項下支應。

 

第七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,陳請  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